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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邯郸市肥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5 15:58:10 阅读量:3012


 一、受理范围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举报渠道

(一)来信: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来信地址为:邯郸市肥乡区纪委信访室。邮编:057550

(二)来访: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接访地址为:肥乡区广安路134号区纪委大门西侧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

(三)电话:拨打统一举报电话4912388反映问题。

(四)网络:登录邯郸市肥乡区纪检监察举报网站:http://hebei.12388.gov.cn/handanshi/feixiangqu/

四、信访举报格式及内容

一是标题:关于反映某某单位某某人哪方面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二是被举报人(单位)信息,须写明被举报人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三是举报人信息尽可能写明举报人姓名、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四是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核实情况,反映问题要尽可能详尽表述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等,并尽量以条目形式,分段书写有关情况。

五、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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