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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提级巡察组驻肥乡区第三组入驻区法院党组动员会召开

来源:邯郸市肥乡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7-28 18:18:04 阅读量:710

根据市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28日,市委第六提级巡察组驻肥乡区第三组入驻区法院党组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六提级巡察组驻肥乡区第三巡察组组长孙文杰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王清亮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六提级巡察组驻肥乡区第三组组长及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王清亮强调,市委提级巡察组受市委委派,肩负市委的权威和信任。区法院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巡察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与被巡察党组织的目标任务是高度一致的,区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坚持党性原则,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反映问题,客观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对应付、妨碍、干扰、对抗巡察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区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联络组,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要妥善处置巡察舆情,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巡察组,防止发生重大舆情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市委对巡察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市委提级巡察组将与大家一同办公近40天时间,区法院党组和党员干部既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也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巡察组的工作监督、纪律监督,促进巡察组严明纪律和作风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圆满完成市委、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六提级巡察组驻肥乡区第三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32086100(工作时间接收电话和短信,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19932086100@189.cn,肥乡区人民法院联系信箱:肥乡区人民法院大门口、肥城镇人民法庭大门口。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提级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同时,对市委提级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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