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邯郸市肥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22 10:43:52 阅读量:1655
一、屯庄营乡东吾吉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社增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8年,王社增在协助乡政府开展粮食补贴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其胞弟王合增承包河渠名义为王合增申报粮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杨运河未严格按照国家粮补政策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监督上报,致使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52605.19元,用于王合增个人家庭支出;2018年9月,王合增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后,仍以其承包河渠为由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4191.9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2020年5月,王社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合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运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社增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及款项已退缴区财政。
二、元固乡中油胡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翟光林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1月5日,翟光林驾驶个人机动车从元固乡政府办完公事返回中油胡寨村时,与吕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翟光林以为中油胡寨村办公事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4000元交通事故赔偿费在中油胡寨村集体财务中列支;2007年12月,翟光林将其个人办私事租用车辆费用60元在中油胡寨村集体财务列支。2020年6月,翟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款项已退回村集体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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